当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,各人行动全凭儒家简单粗浅而又无法固定的原则所限制,而法律又缺乏创造性,则其社会发展的程度,必然受到限制。即便是宗旨善良,也不能补助技术之不及。1587 年,是为万历十五年,丁亥次岁,表面上似乎是四海升平,无事可记,实际上我们的大明帝国却已经走到了它发展的尽头。在这个时候,皇帝的励精图治或者宴安耽乐,首辅的独裁或者调和,高级将领的富于创造或者习于苟安,文官的廉洁奉公或者贪污舞弊,思想家的极端进步或者绝对保守,最后的结果,都是无分善恶,统统不能在事业上取得有意义的发展,有的身败,有的名裂
黄仁宇 《万历十五年》1
“浸骄蹇自恣,多蓄庄奴、假子,乘势暴横。尝占东昌民田,御史按问,玉怒,逐御史。北征还,夜扣喜峰关。关吏不时纳,纵兵毁关入。帝闻之不乐。又人言其私元主妃,妃惭自经死,帝切责玉。初,帝欲封玉梁国公,以过改为凉,仍镌其过于券。玉犹不悛,侍宴语傲慢。在军擅黜陟将校,进止自专,帝数谯让。西征还,命为太子太傅。玉不乐居宋、颍两公下,曰:‘我不堪太师耶!’比奏事多不听,益怏怏。”
佚名 《明史》0
即算本朝推行伦理道德以作为治国的标准,收效不如理想,可是也别无更好的办法。假如没有这些观念和原则,我们政府靠什么而存在?如果放弃“四书”上说的正心诚意,仁民爱物,嫂溺则手援,如何能使两千名京官对事情有一致的看法?又如何能使一万八千名地方官和衷共济,或者无端受罚而仍然歌颂“皇恩浩荡”?我们还有什么更好的标准去教育全国约一百万的读书人,还有什么更好的标准去表彰他们的祖先、寡母、贤妻?个人的私心会随时随地变迁,只有伦理道德永恒不变。古代的圣贤写作“四书”的时候如此,朱熹注解“四书”的时候如此,今日仍然如此。
黄仁宇 《万历十五年》0
历史只倚靠事实来做说明,而从来不倚靠任何推想。
大仲马 《三个火枪手》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