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吓死的,没事!我要是打死人,”大蝎喘着说,“我只须损失一些迷叶,迷叶是一切,法律不过是几行刻在石头上的字;有迷叶,打死人也不算一回事。你打死人,没人管,猫国的法律管不着外国人,连‘一’个迷叶也不用费;我自恨不是个外国人。你要是在乡下打死人,放在那儿不用管,给那白尾巴鹰一些点心;要是在城里打死人,只须到法厅报告一声,法官还要很客气的给你道谢。”大蝎似乎非常的羡慕我,眼中好象含着点泪。我的眼中也要落泪,可怜的猫人,生命何在?公理何在?
人文难守,唯有祭拜,如酒酹地,如泪留痕。
余秋雨 《空岛》2
迄今为止,彻底摧毁过于残旧的文明成了群体最明确的任务,其实,并不是到了今天它才担此角色。历史告诉我们,一种文明,当它赖以生存的道德力量失去影响时,它也就被那些无意识的粗暴的群体最后解体了,用“野蛮”二字来形容群体是恰如其分的。
古斯塔夫·勒庞 《乌合之众》1
制度是观念、感情和习俗的产物。
古斯塔夫·勒庞 《乌合之众》1
“消费者权益”这个词现在已经深入人心了,尤其在伪劣产品盛行的当代中国。相比之下,“消费者责任”这个词却似乎令人感到陌生。“消费者责任”?消费者的责任不就是交钱吗?大多数人也许会这么说。
在美国,有一批人却不这么看。在他们看来,消费者的消费行为,不但是一种经济行为,而且是一种政治社会行为。当你明知某些产品(服务)来自于血汗工厂或者它们的生产过程严重破坏环境、残害动物、有悖伦理时仍然去购买它,那么你就是“不负责任的消费者”。
在美国,有一批人却不这么看。在他们看来,消费者的消费行为,不但是一种经济行为,而且是一种政治社会行为。当你明知某些产品(服务)来自于血汗工厂或者它们的生产过程严重破坏环境、残害动物、有悖伦理时仍然去购买它,那么你就是“不负责任的消费者”。
刘瑜 《民主的细节》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