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塞罗简介
马库斯·图留斯·西塞罗(Marcus Tullius Cicero,前106年1月3日-前43年12月7日),古罗马著名政治家、演说家、雄辩家、法学家和哲学家。出身于古罗马Arpinum的奴隶主骑士家庭,以善于雄辩而成为罗马政治舞台的显要人物。从事过律师工作,后进入政界。开始时期倾向平民派,以后成为贵族派。公元前63年当选为执政官,在后三头同盟成立后被三头之一的政敌马克·安东尼(Marcus Antonius,公元前82年—前30年)派人杀害于福尔米亚。
西塞罗在政治、法律思想方面的代表作是《论国家》和《论法律》。认为国家是人民的事务,是人们在正义的原则和求得共同福利的合作下所结成的集体;君主、贵族和民主三种政体都是单一政体,理想的政体应是“ 混合政体”,即以当时 罗马元老院为首的奴隶主贵族共和国。
西塞罗在哲学方面的创作有《 论至善和至恶》,《 论神性》等,他主张综合各派的学说,因此被认为是古代折中主义最典型的代表。他是第一个将 古希腊哲学术语译成拉丁文的人,对哲学的发展和哲学术语都有极大影响。
西塞罗在教育方面的创作有《 论演说家》等,他认为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有文化修养的雄辩家,而训练的方法是实地练习。
早在罗马帝国初期法学家兴起以前,他就系统地论证了 自然法和 实在法之间的关系,认为自然法代表理性、正义和神的意志,是普遍适用、永恒不变的,它在国家产生以前早已存在;实在法必须符合自然法,否则根本不配称为法律。
西塞罗是罗马最杰出的演说家、教育家,古典共和思想最优秀的代表, 罗马文学黄金时代的天才作家。他的典雅的拉丁文体促进了 拉丁文学的发展,从而影响了罗马以及后来欧洲的教育。
《论雄辩家》(DeOratore)是西塞罗论述教育的主要着作,发表于公元前55年。在此书中,他谈论一个演说家所必需的学问和应该具有的品格。
西塞罗演说按照修辞程式组织材料,词汇丰富,句法考究,一句中讲求妥贴排列从属子句,局部之间要求对称,以累积说服力量,而在句尾特别注意音调的抑扬顿挫,称为“西塞罗式的句法”。主要演讲有:
前46年 《为马尔塞鲁(Marcello)辩护》
前44年 《反安东尼:首篇腓利比克(Philippic)之辩》
前44年 《反腓利比克之辩》二至四篇
前43年 《反腓利比克之辩》五至十四篇
西塞罗集政治家和法律思想家于一身。31岁那年当上西西里省的财政官,39岁担任市政官,次年为大法官,43岁做执政官。主要着作有《论共和国》、《论官吏》和《论法律》。由于口才非凡,被人称为无与伦比的演说家、罗马最伟大的辩护者。
西塞罗生前坚持“法律的意义在于对所有的人适用和有效”,到头来却落得如此下场,令人深思。握有权力的人如果立法时违反“对象的一般性”这一简明而深刻的法理,针对具体人妄加规矩,明摆着就是欺负人,成心要跟某个人或某些人过不去,非得用所谓国家的名义和力量将他或他们灭了。“没有什么比认识到我们生来是为了正义更能让我们变的崇高了,法律不是靠我们的意志而是依靠其本性来实施的。”西塞罗的这句名言始终耐人琢磨。
1.极端的法规,就是极端的不公。
2.春是自然界一年中的新生季节,而人生的新生季节,就是一生只有一度的青春。
3.困难越大,荣耀也越大。
4.春是自然界一年中的新生季节,而人生的新生季节,就是一生只有一度的青春。
5.到了没有人自甘堕落的时候,人也就不会因为诚实而到赞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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